根据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设立省工艺美术行业发展促进中心的通知》(闽委编办[2014]40号)赋予的工作职责,福建省工艺美术行业发展促进中心(以下简称省工美中心)具体承担全省工艺美术珍品(精品)征集、收藏、保护等相关工作。为规范工艺美术珍品(精品)征集工作,根据《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》和《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》,特制定本征集办法。
3.在历届省级(或国家级)重要工艺美术大赛中脱颖而出的获得高奖项的,具有独特性、创新性和代表个人创作水平的工艺美术品。
4.濒临灭绝的、具有工艺即将失传危险的,亟待保护、传承和开发的具有福建特色的工艺美术品。
5.作品的所有者必须保证作者的真实性,并承诺作品属作者自主创新的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;使用国家规定的珍稀保护物种的材料应具备合法来源证明。
1.无偿捐赠。在所有权者自愿的前提下,经双方协商达成无偿捐赠意向,从而取得工艺美术藏品。
2.奖励捐赠。捐赠的作品如具有较高的文献价值、艺术水平,省工美中心可以按其作品评估价值的30℅进行奖励。
3.有偿征集。通过双方协商,按评估价值支付相应费用的,取得该作品的所有权并收藏。
1.为加强工艺美术珍品(精品)征集的领导和鉴定工作,保证收藏珍品(精品)的真实性、权威性、重要性,省工美中心负责组建“福建工艺美术珍品(精品)收藏专家评审委员会”(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),负责作品收藏、征集的评审、价值评估等工作。
2.按工艺美术门类组建评审专家数据库。专家库人员由中国工艺美术大师、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、院校的专家学者和熟悉市场状况的行家组成,评审专家应具有较深的理论知识、较高的工艺美术或相关的学识水平、丰富的鉴定经验和权威,并对工艺美术市场具有较准确的把握。评审委员会委员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。评审委员会委员应具有较高的职业素质,能坚持公平、公正、科学的原则,认真评审征集作品。
3.评审委员会通过抽签摇号的方式产生,成员实行回避制度。评审委员会成员与拟征集珍品的所有权者(作者)有近亲属关系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等情形之一的,应当回避。
4.入选专家数据专家实行动态管理,如专家出现营私舞弊、弄虚作假情形的,列入黑名单,并调整出专家库。
5.评审委员会以会议的方式进行评审。征集的作品应保证作品的艺术性、独特性和代表性,应对入藏的作品评定价值。奖励、有偿征集的作品,应综合考虑市场价值和合理使用专项经费,对作品做出适当的征集估值。每位专家应分别提出“评审意见”。
7.省工美中心对征集的作品做好接受、鉴定、登记、编目、归档制度及库存管理等工作。
8. 征集的作品所有权均属省工美中心,为永久收藏类藏品。作品经收藏后,省工美中心即拥有著作财产权,含复制权(包括印刷、复印、拓印、录音、录像、翻录、翻拍)、发行权、出租权、展览权、放映权、信息网络传播权、摄制权、改编权、翻译权、汇编权等权利。
9.为确保资料的完整性,作品的所有人或作者,应提供创作者的相关信息,以及作品的创作思路、创作特点、所获奖项等简要介绍。
为保证藏品征集有充分的资金来源,省工美中心设立“工艺美术珍品(精品)征集专项资金”,专项资金来源可由以下渠道构成:
专项资金只用于藏品征购费、专家评审费、捐赠奖励费、运输维护费等四项支出,不可挪作他用。
五、收藏由省工美中心颁发收藏证书或捐赠证书,加盖“福建省工艺美术行业发展促进中心珍品馆收藏专用章”。
1. 捐赠或征集工作中,被查实弄虚作假的人员及其作品,取消收藏资格,并追究其造假的责任。
2.评审委员会专家和有关工作人员,在未确定征集之前,必须对拟征集的工艺美术作品及其鉴定评审情况严格保密。对违反规定,并经查属实的,应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。
3.在征集活动过程中,损害国家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,经查属实,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。泛亚电竞官网入口 泛亚电竞登录泛亚电竞官网入口 泛亚电竞登录